对女演员宋慧乔写恶意评论的两名网民因起诉意见被移交到检察机关。

因给宋慧乔写恶意评论的两名网民被移交到检察院

15日,京畿城南盆唐警察署表示:“已将网民A某和B某以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法》中的名誉损毁罪和侮辱罪分别移交给检察机关。”

首先,A某在宋慧乔和宋仲基办理离婚手续的消息传开后,于今年6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题为《中国著名赞助商是离婚的决定性理由》的文章。这涉嫌以虚假事实的曝光,损毁了宋慧乔的名誉。

B某涉嫌在同一时期,在宋慧乔和宋俊基分手报道的网络报道上,上传恶意评论,侮辱宋慧乔。

此前,经纪公司指定了15个针对宋慧乔上传恶意评论或散布流言蜚语的网络id,于7月对其进行了起诉。其中,只有A某和B某的身份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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