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至奂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因涉嫌性暴力及强制猥亵而被拘留起诉的姜至奂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今天(5日)上午,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第一刑事部(部长审判员崔昌勋)对姜至奂进行了公开宣判。姜至奂因涉嫌准强奸及准强制猥亵而被起诉。

在当天的公审中,法院宣布:“宣判被告人姜至奂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从判决确定日起缓期3年执行。”

7月9日,姜至奂在京畿广州市的家中,与2名女工作人员一起喝酒后,进入她们睡觉的房间,对其中一人实施性暴力。因涉嫌对另一人进行淫乱行为(准强奸及准强制猥亵)而被拘留,并接受了审判。

此外法院今天还下令姜至奂接受4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和12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三年内不得在青少年、残疾人相关机构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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