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宋善美以委托杀害丈夫的男性(郭某)为对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一审和二审均胜诉。

宋善美在与杀害丈夫的男性的诉讼中胜诉 赔偿损失13.1亿韩元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38部在宋善美和女儿以郭某为对象提出的诉讼中,和一审一样,在二审中也判决郭某赔偿13.1亿韩元。

郭某因围绕在日侨胞第1代爷爷的财产问题与宋善美的丈夫发生矛盾,于2017年8月指使熟人杀害宋善美的丈夫而被起诉。

据悉,郭某向其熟人提议,作为杀害代价支付20亿韩元。

郭某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否认了教唆杀人的嫌疑,但在第1审和第2审均承认有罪,被判无期徒刑,2018年末大法院驳回郭某的上诉,确定了其有期徒刑。

接着,在宋善美提出的赔偿损失诉讼中,一审判决说:“因教唆杀人杀害宋善美的丈夫的违法行为,家人有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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