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控对两名外包女职员使用暴力并进行骚扰而被判缓刑的演员姜至奂(本名:赵太奎,43岁)的上诉法院将于今天(6月11日)进行裁决开庭。

姜至奂强奸罪上诉法院将于6月11日开庭

6月11日下午1点55分左右(北京时间),水原高等法院第一刑事庭将开始对姜至奂的上诉法庭的裁决开庭,姜至奂被控强奸罪和骚扰罪,而受害者无力反抗。

在5月14日的上诉法庭上,检察院提出对姜至奂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建议:"虽然被告人因与被害人进行了调解而获得缓刑,但我们要求法院审查被告人是否仅凭被害人的宽恕就应该获得缓刑。" 检察官特别要求陪审团判处他3年有期徒刑,这也是一审时提出的刑罚,因为他们怀疑姜至奂一方一直否认强奸和性骚扰指控时,被告人毫无悔过的诚意。

此外,姜至奂的律师表示,事发时,因醉酒处于暂时性失忆状态,对自己的行为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他们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

在最后的声明中,姜至奂表达了自己的遗憾:"我想趁早建立一个温暖的家庭,成为一个伟大的父亲。就像以前一样,我以为只要我再努力一下,这个梦想就会实现。然而,对我认识的人表现不好的不是别人,正是我。这让我对自己极为不满。我恨自己,恨得无法原谅自己。"

2019年7月9日,姜至奂因涉嫌强奸一名女职员并骚扰另一名女职员而被起诉。当时,他在京畿道光州市奥浦镇的家中与这两名帮他录音的女职员喝酒后,进入两人睡觉的房间实施犯罪。

在2019年12月5日的一审中,姜至奂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此外,他还必须履行120小时的社会服务,参加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并限制就业3年。

当时,陪审团在宣判前说:"关于两项指控,被告人承认一项指控。同时,关于另一项指控,被告人称,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害人在事发时无法反抗,完全失去意识。我们认为,如果被害人清醒或有能力反抗,她会立即反抗公诉人在被告人起诉书中所说的行为。而看到被害人是在被告人的骚扰行为发生后才下床的,而这时被害人是在醉酒状态下上床的。所以我们不会接受被告人的无罪之说。" 此外,陪审团表示,他们掌握了足够的补充证据,指控姜至奂供认不讳,从而确认他有罪。

但是,检察官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量刑不足;姜至奂方面也提出上诉。因此,法院不得不开始第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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