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SM娱乐公司高管的冒名顶替者,通过声称EXO将在某活动中演出,伪造文件并收取几亿韩元的首期款后被判刑。

6月18日,据悉,首尔南地方法院法官柳熙贤以诈骗罪、伪造私人文件罪、利用伪造文件罪等罪名,判处金某有期徒刑2年,李某有期徒刑1年。

冒充SM娱乐CEO因诈骗罪获刑 声称EXO将在某活动演出

2017年9月,金和李冒充SM娱乐公司CEO,为一家活动策划机构(后简称 "A")的CEO制定了一份虚假合同,声称EXO将于同年11月在泰国曼谷举行演出。他们甚至使用了SM娱乐公司的印章,并收取了2.8亿韩元的定金。

在庭审中,金某坚称:"我们没有伪造合同。"而李某则表示:"我只是协助金某犯罪,我没有欺骗'A'。"

然而,法官向金某解释说:"这份假合同的格式与你之前参与的合同相似。随着调查的不利,你的申报变得自相矛盾。"

据悉,金某于2019年8月被判4个月,缓刑2年。

法官随后对李某的信用度提出质疑,称 "你在调查机关接受询问时已经承认了犯罪事实"。

法官还透露了金某被判刑的原因,称 "由于损失金额接近3亿韩元,被害人经济困难,但只归还了1850万韩元。以伪造文件的手段,并用于此次诈骗,犯罪性质相当严重。"

关于李某,法官提到:"他们过去有因诈骗而接受处罚的历史,目前因无法完全向'A'提供损失赔偿而处于劣势。不过,他们已经归还了47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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