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酒后称要渣男视频吃瓜始末来龙去脉 事件起因经过结果后续完整版
原来只是一个醉酒的玩笑话,但女子的好闺蜜却相信了,并打电话叫了认为是个渣男的男子,实现了这个愿望。事后,几名涉案人员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四川法院依法判处六人有罪。
2019年5月,林某到闺蜜赵某家喝酒,另外还有其他三名关系不错的女性朋友,由于几人交往已久,酒过三巡之后,林某提出想要一位渣男试试,听了闺蜜的话后,四人打算叫来李某与她共度良宵,让林某试试“渣男”的味道。
为了给林某一个惊喜,她们没有告知李某这一意图,其中一名女子赵某确认林某已经喝醉,特意拍摄一段睡在地上的视频,察觉到没问题后就打电话给李某。
在场的四个女子都明白,李某上门把林某带走后,两人肯定会发生关系,但还是选择了开门,让李某进来,顺便把林某扶上出租车。
离开前,另外两名女子提醒李某将林某的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期间林某由于身体不适,迷迷糊糊还下车吐了一回。
之后,李某将她带到某酒店,在林某醉酒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两次关系,并且拍下两人的亲密动作,分享给其他朋友观看,林某的身材让群里的朋友很是好奇。
直到凌晨1点左右,李某独自离开酒店,他的另外一位朋友郑某得知林某正在醉酒之中,私下联系请求李某给酒店地址。
李某处理私事之后,回到房间之中,看到林某仍然还在昏迷之中,于是再次与林某发生关系,事后才将酒店地址给了等候已久的郑某。
李某认为是林某的闺蜜将她送上门的,应该不至于惹出问题,丝毫没考虑到自身已经涉嫌违法行为了。
郑某到达酒店之后,发现林某并不在床上,认为是李某戏弄自己,打电话找李某要说法,两人回到房中查看,在酒店的角落找到迷糊的林某,原来因为几次的折腾让林某身体不适,醒来之后走到了酒店角落。
李某在郑某的要求下,好心将林某送回房间,随后李某主动离开,郑某进入房中与林某发生关系后离开,林某对于这一晚上的行为并没有感觉,直到睡醒后才慌忙报警。
就在林某报警的第二天,李某主动投案,林某的4名闺蜜也在警方的传讯之下到案,剩下的郑某是在母亲的通知下才知道自己惹出问题了,回到家中等待民警上门带回。
六人到案之后,在民警的审讯下,如实地供述从林某喝醉之后的行为,李某拍私密视频的手机也被警方依法扣押。
如此荒唐的一件事,就因为林某的一句话改变了,4名闺蜜的行为真的是不把她当人,完全不担心林某会因此出现问题。
因为林某与三名女子的关系较好,在达成了赔偿协议之后,向法院出具了书面谅解书,为她们申请了减刑请求。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郑某在林某醉酒时,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违背女性意愿;被告人赵某、魏某、彭某、杨某趁林某醉酒之机,电话联系被告人李某上门,造成林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被告人李某和郑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两人的行为不构成轮奸,企图为其减少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林某处于严重醉酒的情况,完全失去反抗能力,李某和郑某明知林某无反抗能力,仍然选择与其多次发生关系,属于违背林某的意志,其行为已经构成加重处罚的认定,不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
另外林某是在酒后说出要渣男的想法,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过错,因此李某提出被害者有过错的辩护意见也不能成立,认定两人轮奸罪成立。
根据刑法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郑某、杨某、赵某、魏某、彭某等6人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九年不等。
这是一件特别离谱的案例,首先4名闺蜜亲手将朋友送上陌生男性床上,之后李某还拍下私密照片,默许朋友郑某对被害人的侵犯行为,可见认识朋友要看酒品,否则最后害人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