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惠珍不参加活动违反合同?对赔偿判决事务所表示不服准备上诉

女演员韩惠珍方面对支付赔偿金的一审判决表示了上诉。

韩惠珍所属的经纪公司jim娱乐23日通过公开报道资料表示:韩牛自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发出招标公告的提案,是委员会与SM C&C之间的约定,很明显不是与本公司的合同。

接着表示:提出问题的1年内参加3次以上的活动,单纯明示为3次,并且没有指定正确的活动名称和日期。对被报道了的剩下的1次的缺席做出了1审判决,我要告诉你们,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公司不能承认这一点。因此,正在准备上诉,并通过律师调整提交期限。本公司,因为这次的事所属女演员从正面受到恶意的评语被否定地作为问题被提出来的事,感到着急。对此,本公司将竭尽全力纠正明确的事实关系

此前,当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协议第33部(部长法官金成熙),韩牛自助金管理委员会以韩惠珍和SM C&C为对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中判决说:韩惠珍向委员会赔偿2亿韩元。

去年6月,韩牛自助金管理委员会通过SM C&C邀请韩惠珍出席在清溪川举行的韩牛直接交易市场和韩牛之日。但是韩惠珍以在英格兰超级联赛效力的丈夫足球选手搬家为由,拒绝参加活动。因此,委员会解除了与韩惠珍、SM C&C的合同,并向他们提出了赔偿损失诉讼,要求赔偿5亿韩元。

法院认为,韩惠珍违反了合同。法院表示:包括了签约当时韩惠珍要参加的3次活动——2018年韩牛之日活动,参加该活动是签约的重要事项。作为著名艺人,虽然有管理日程的经纪公司,但以家人在海外搬家为由,不能参加活动,很难看作是不得已的理由。

但考虑到韩惠珍参加了除韩牛之日以外的2次活动,而且电视、广播广告的拍摄和节目也没有受到影响,将违约金从5亿韩元减少到了2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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